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对接工作的通知
为大力实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,更好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加强岗位实践锻炼、提升就业能力,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征集到高平市6家见习单位提供见习岗位26个,现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对接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见习对象
见习人员范围: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;16—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。注意:凡交过职工社会保险(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)任一项,均需以16—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申报就业见习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:
1. 之前参加过就业见习并享受过补贴的;
2. 正在参加其他享受补贴的就业扶持政策的;
3.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;
4. 《就业创业证》为就业状态;
5.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;
6. 已缴纳社保(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失业)且正在参保期的;
7. 本人为公司法人、股东、高管等身份;
8. 其他视同已就业的情形。
二、见习期限及待遇
就业见习期限为3—12个月,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(2150元/月)的见习生活补助,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%的就业见习补贴。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必须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),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,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。
三、见习单位及岗位
见习单位和报名人员按照“平等自愿、双向选择”的原则进行岗位对接,报名人员可主动联系有意向的见习单位,进行线下自主对接,见习单位随后将对对接结果进行反馈。
四、报名时间
2025年2月6日—2025年2月10日
五、报名地点
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214室
六、咨询电话
0356—2238911
高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
2025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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